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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无人机跟踪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0-HGKY-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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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2020-HGKY-1038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跟踪系统采购

  三、采购内容:无人机跟踪系统釆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木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单位须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一份验收报告或合同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承制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丶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丶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丶營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遽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或分包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于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需电话咨询的,请在报名规定时间段拨打招标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武汉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质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3.发出招标文件前,进行资质预审,资质预审釆取合格制,通过之后方接受报名。

  4.接受报名时将进行资质预审。供应商须递交的资质材料:(请看清楚要求,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验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丶法人亲签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须具备同类项目的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一份验收报告或合同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最近6个月内纳税证明;

  5)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证明)。

  以上资料共同构成本项目的资质预审文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所有资料均需提供1套复印件(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5.招标文件价格:300元/本(银行卡支付),现场领取,不邮寄,售后不退。

  六丶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各投标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并签到。

  七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须在开标截止期前,向采购方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校园网”上发布;

  2.请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4.申请人应该保证其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7-65462117、18162626390

  十、纪检监督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27-65461408/18971100059

  待此公告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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