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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营区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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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崇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营区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审核/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营区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营区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0年01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报名期间,如投标供应商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处理。各投标供应商按照公开信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规定地点领取谈判文件,如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处理,视为自动弃权。供应商领取文件前须主动联系招标联系人(许博为 联系电话:18721388035),获取详细领取文件地址。谈判文件售价:100元(现金)。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崇明区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

  六、其他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证明(报名期间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或非中外合资等涉外企业的声明(并提供工商记录文件,工商记录文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打印生成的信息为准,并加盖公章);

  7.实体门店或仓库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注:以上资料许需提供有效原件相应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政治工作纪检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

  联系人:许博为

  电话:1872138803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打浦路44号20楼

  联系人:周晶晶

  电话:1396453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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