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便携式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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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GZ-2019-26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便携式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五、 采购预算:97万元。
六、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1-13 至 2019-11-19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3.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时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03 16:3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八、 开标时间: 2019-12-03 16:3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歆然
联系电话: 0991-8812233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公安厅特勤局
联系人: 魏参谋
联系电话: 0991-886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