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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购特警用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9-A-37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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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购特警用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购特警用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19-A-378

  二、成交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购特警用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9-A-378)成交公告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冯罡、李建、邢雷(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胡翠翠

  2.联系电话:022-6627678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开发区永丰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邢警官:022-6697716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276789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依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30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购特警用无人机干扰仪设备项目(3).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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