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征询公告(2019-YBCG-1020)
我部拟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3套,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技术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5日至8月27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建议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
二、项目编号:2019-YBCG-1020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
技术要求:见附件
数量:3套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北京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
(六)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丙级以上(含丙级)保密资质。
(七)销售型企业需出具厂家授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助理
电话:(010)66743732 15596811079
地址:北京市
邮箱:980097382@qq.com
监督:欧阳助理
联系电话:18612259812
地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