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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反恐应急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的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NCZ000725W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经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反恐应急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事宜。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事宜如下:

  一、计划单编号:2019NCZ000725W

  采购文件编号:NXFZ-2019-001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反恐应急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参数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固定(可车载)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2套14000002800000

  2手持式无人机干扰仪16部1350002160000

  合计496000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6万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元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销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19年5月1日至今)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供应商报名:

  1、请申请人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帐不予认可。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整(采购人自上午0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五楼,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代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鑫

  联系电话:1351920582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951-6136134

  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鑫

  联系电话:13519205820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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