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局购置无人机、无人机反制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120020011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肃宁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肃宁县神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5575021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28.7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7317518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备注: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的澄清、更正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及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