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征求供应商对公安部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意见的公告
相关供应商:
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我公司承办公安部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为了充分听取相关供应商的意见,保证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现向相关供应商征求对招标文件主要部分(详见附件)的修改意见。如供应商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7月24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均可)交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史桂林
电话:010-63348493、8510
传真:010-63373561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箱:chengang@citc.genertec.com.cn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6262468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主要内容
包号 | 装备 名称 | 装备使用介绍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车载式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I型) | 综合类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包含光电探测、无线电侦测、无线电干扰等装备。该系统集侦测与反制为一体,发现距离远,性能稳定可靠,能有效引导定向反制,响应速度快,干扰距离远,覆盖导航、飞控和图传各频段。 | 1、光电探测系统 *(1)变焦制冷红外,探测距离≥3km; *(2)覆盖范围:方位360°连续转动;俯仰0°~85°; (3)功耗≤800W; (4)重量≤100kg。 2、无线电侦测系统 #(1)侦测信号:无人机图传、飞控信号; #(2)探测距离≥4km; *(3)覆盖范围:方位360°,测向精度≤3°; #(4)扫描时间间隔≤3s; (5)功耗≤200W; (6)重量≤60kg。 3、无线电干扰系统 *(1)工作频段1.160GHz~1.240 GHz,1.565 GHz~1.585 GHz,2.400 GHz~2.500 GHz,5.150 GHz~5.250 GHz,5.720 GHz~5.900 GHz。可同时干扰导航信号、飞控信号和图传信号; *(2)干扰距离≥3km。 4、指挥控制系统 #(1)各子系统协同工作,引导探测及干扰; #(2)能快速响应,反制时间≤3秒(无人机开机发射信号到干扰切断无人机信号的时间); #(3)侦测系统可无人值守; #(4)具备联网联动能力,预留与其他装备组网协同的数据交互模块及端口。 5、#车载平台:载重性能、空间大小及排放标准等关键性能满足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 6、车辆外观符合GA923-2011《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7、#各子系统可快速拆装搬运,转移至高点使用,也可车载使用。 8、工作温度:-25℃~+55℃。 9、*安全性:发射工作时,对设备操作者的辐射满足GB8702-2014标准。 10、耐久性:设备寿命≥5年;设备的主要部件在全寿命周期内不出现群发性问题。 11、电磁兼容性:设备内部静电、工作射频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12、#可存储≥30天的发现与反制情况日志,参数详尽便于倒查、回溯。 13、#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14、#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以上探测、干扰距离以轴距350mm的四旋翼无人机为靶机,无明显雨、雪、雾天气为测试条件。) |
2 | 车载式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II型) | 综合类无人机侦测反制系统。包含光电探测、无线电侦测、无线电干扰等装备。该系统集侦测与反制为一体,全频段侦测反制,采用写频技术定向发射干扰信号,可同时干扰导航信号、飞控信号、图传信号和非常规频段信号。 | 1、光电探测系统 *(1)包括可见光及红外;探测距离:可见光≥3km,红外≥1.5km; *(2)覆盖范围:方位360°,俯仰-60°~60°。 2、无线电侦测系统: *(1)工作频段0.8GHz~6GHz; *(2)测向精度≤3°;测向灵敏度≤30dBμV/m;监测灵敏度≤25dBμV/m; *(3)探测距离≥2km(2.4GHz,1W,高100m); (4)重量≤30kg; (5)支持交流、直流供电。 3、无线电干扰系统 *(1)工作频段0.8GHz~6GHz,可同时干扰导航信号、飞控信号和图传信号; *(2)可根据侦测频率实时写频,对非常规频率进行精准干扰; *(3)干扰距离≥1.5km; (4)输出功率≥20W; (5)支持交流、直流供电。 4、指挥控制系统 #(1)各子系统协同工作,引导探测及干扰; #(2)侦测系统可无人值守; #(3)反制时间≤3秒(无人机开机发射信号到干扰切断无人机信号的时间); #(4)具备联网联动能力,预留与其他装备组网协同的数据交互模块及端口。 5、#车载平台:载重性能、空间大小及排放标准等关键性能满足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 6、车辆外观符合GA923-2011《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7、#各子系统可快速拆装搬运,转移至高点使用,也可车载使用。 8、工作温度:-25℃~+55℃。 9、*安全性:发射工作时,对设备操作者的辐射满足GB8702-2014标准。 10、耐久性:设备寿命≥5年;设备的主要部件在全寿命周期内不出现群发性问题。 11、电磁兼容性:设备内部静电、工作射频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12、#可存储≥30天的发现与反制情况日志,参数详尽便于倒查、回溯。 13、#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14、#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以上探测、干扰距离以轴距350mm的四旋翼无人机为靶机,无明显雨、雪、雾天气为测试条件。) |
3 | 便携导航诱骗系统(静态使用) | 无线电技术阻断类无人机防御装备。系统采用导航信号诱骗技术,以微功率发射虚假导航管控信号,从而驱离无人机。 | 1、*作用距离不小于500m。 2、*作用方位全向360度(无遮挡时)。 3、*工作频段:民用无人机导航频段(含GPS、格洛纳斯等)。 4、*信号发射功率:≤20mW。 5、#功耗:≤35W。 6、电源:自带电池及220V交流电,自供电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 7、启动时间:≤10min 。 8、工作温度:-40℃~+60℃。 9、*安全性:发射工作时,对设备操作者的辐射满足GB8702-2014标准。 10、耐久性:设备寿命≥5年;设备的主要部件在全寿命周期内不出现群发性问题。 11、电磁兼容性:设备内部静电、工作射频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12、#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13、#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
4 | 车载导航诱骗系统 (动态使用) | 无线电技术阻断类无人机防御装备。系统采用导航信号诱骗技术,在车辆行进中以微功率发射虚假导航管控信号,从而驱离无人机。 | 1、*作用距离不小于500m。 2、*作用方位全向360度(无遮挡时)。 3、*工作频段:民用无人机导航频段(含GPS、格洛纳斯等)。 4、*设备能在行进速度不小于80km/h的车辆行进中正常工作。 5、*信号发射功率:≤20mW。 6、#功耗:≤80W。 7、电源:车载电源或220V交流电。 8、启动时间:≤10min。 9、工作温度:
-40℃~+60℃。 10、*安全性:发射工作时,对设备操作者的辐射满足GB8702-2014标准。 11、耐久性:设备寿命≥5年;设备的主要部件在全寿命周期内不出现群发性问题。 12、电磁兼容性:设备内部静电、工作射频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13、#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14、#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
5 | 手持式无人机干扰仪 | 手持式无人机干扰仪主要用于可视范围内的无人机干扰。通过发射定向电磁波干扰压制无人机的飞行控制信号、图传信号和导航定位信号。 | 1、#手持式无线电侦测预警系统,工作频率1.575GHz、2.4GHz和5.8GHz,探测距离≥300m,方位角360度。 2、干扰系统 *(1)干扰频率范围:902 MHz~930MHz、1.550 GHz~1.620GHz、2.400 GHz~2.483GHz、5.725 GHz~5.850GHz; #(2)干扰距离≥1km(无人机距离遥控器垂直距离正上方50米内)。 3、外形 *(1)外形不得成为“枪形”、“炮形”等武器形状。 #(2)设备符合便携要求,长、宽、高任意一项均≤500mm; #(3)设备重量(含电池)≤3kg。 (4)设备外观主题颜色为警蓝色或黑色、深灰色。 4、其他功能 #(1)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专用电池供电(外置),符合人机工程特点; #(2)配备专用携行工作包(包含1块标配备用电池)。 (3)发射启动具备同步声音或LED显示提示; (4)能显示剩余电量,配备民用220V和车载充电器,充电时有明显的状态提示,充电完成后有防止过度充电保护措施,电池耗尽后充电时间≤8小时。 5、工作时间(不更换电池情况下): #(1)各频段同时开启发射,间隔发射30s,停机90s,总发射时间≥4小时; (2)连续不间断发射≥25分钟。 (3)开关按键响应时间≤2s; (4)拦截响应时间≤12s。 6、#电池性能符合《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7、#工作温度:-25℃~+50℃;环境湿度:5~95%RH(无凝结)。 8、*安全性:发射工作时,设备正后方300mm处对操作者的辐射满足GB8702-2014标准。 9、耐久性:设备寿命≥5年;设备的主要部件在全寿命周期内不出现群发性问题。 10、电磁兼容:设备内部静电、工作射频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11、#扩展功能:设备具有信息采集的扩展功能,在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能采集并上传开关机状态、编号、位置、电量、发射数据等信息,配备网络通讯模块,在指挥终端上可显示位置和状态信息。 12、#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13、#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
6 | 无人机侦测监管系统 | 无人机侦测监管系统,主要通过侦测和分析射频信号,对国内外主流无人机进行识别侦查。 | 1、*探测范围:对大疆全系列无人机有效距离大于5km,对部分机型可达10km以上。 2、*数据信息:包括距离、高度、速度、位置(精确到1米)、型号、起飞点、返航点、实时轨迹、SN号等。 3、#回传方式:支持有线和移动通信2种数据回传。 4、其他: (1)不限制使用地域; (2)提供SDK; (3)可通过二次开发实现实时对接公安部无人机监测预警平台。 5、#质量合格,无缺陷。防护等级≥IP65。 6、#工作方式:被动式侦听,不主动发出无线信号。 7、#主要装备显著位置应有清晰永久性的标志,注明“公安部装备财务局试用装备”。承诺中标后提供产品时注明该标志。 |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终身保修、5年免费技术升级服务,投标人应定期对装备进行技术升级和维护保养,确保遴能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
2、为确保装备质量,合同履行阶段,采购人将组织有关业务局、检测机构等第三方单位对中标产品进行严格质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我们将拒绝接收。
3、本项目报价为指定地点交付价,所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有关费用都应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投标价格含甲方组织的验收检测费)。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1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