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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安防低空防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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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安防低空防御系统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低空防御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404C01165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安防低空防御系统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通过低空防御系统建设,实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A区域全天候实时智能值守管控,对“低、慢、小”飞行器做到及时发现、发现即确认、确认即处置;能真实记录预警、反制全过程,提供有效真实的直观影像资料;管控中心可对预警情况实时观察,以便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协调调度指挥,提高防御处理时效性。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低空防御系统包括且不限于:设计、供货、施工、调试及试运行、资料汇总编制、售后服务、用户培训等。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2.5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且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现场审查通过意见书。

  c)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8年至2020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b)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请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并盖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a)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b)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c)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d)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f)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4)其他要求:

  a)本项目采购设备需有相关的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检测报告(光电探测、干扰设备等,2019年1月至今的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招标人有权核查原件)。

  b) 投标人所投物资须为国产化设备。

  c)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包括:雷达探测设备、无线电侦测设备、光电识别取证设备、定向电磁干扰设备、指挥管控软件)原厂商授权许可。

  d)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装备采购活动。

  e)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安防低空防御系统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4时00分—2021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城西路88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张生

  电话:021-61592148

  电子邮件:zhangjinj@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9.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收件人:张生

  电话:021-61592148

  9.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9.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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