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咸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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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3 15: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RH-2021082-CG
2、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咸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系统及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2,8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无人机反制系统及六旋翼无人机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6 00:00:00 至 2021-10-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6 17:00:00 止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节假日除外);(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3 15:00:00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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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咸阳市公安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九号
联系人:姚淼
电话:029-338806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欣
电 话:029-8868055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