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中国铁塔分公司昆明市公安局COP15会议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募合作伙伴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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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昆明市公安局COP15会议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募合作伙伴,评审小组按照招募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合作伙伴推荐如下:
模块一:设备总集成
第一合作伙伴:浙江凡双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合作伙伴:中交遥感天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第三合作伙伴:湖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模块二:平台租赁服务总集成
第一合作伙伴:杭州中汇通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合作伙伴:中交遥感天域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7月 2日至2021年7月5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赵奇莲
联系电话:13629619742 邮箱:13629619742@139.com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奋进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