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平原示范区分局采购无人机套装及反制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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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C2021-3-2
2.采购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分局采购无人机套装及反制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2日
5.评审日期:2021年3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XDC2021-3-2
采购内容:无人机套装及反制设备
供应商名称:新乡市华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五一路新苑电子电器市场A区
成交金额:1895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服务要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迎、邹萍、常成功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不足5000按5000收取,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平原示范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牛警官
联系方式:0373-753511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52号1号楼A塔13层1314、1315
联系人:薛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57171609/1310371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