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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某部队无人机管控防御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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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无人机管控防御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146ZD015H

  项目名称:无人机管控防御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简介:采购无人机管控防御系统及设备1套;

  交货期:正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人机管控防御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无外资成份和背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股权结构信息包括股份名称(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名称)、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占股比例等。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的股权结构信息,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及提供“无外资和港澳台资成份和背景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各供应商的企业信息。

  3.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投标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被作投标无效处理;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针对此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生产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须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符合财政部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查询情况证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日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8.已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至 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方式:现金

  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

  1、现场购买或邮购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投标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书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7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联系人:杨小姐

  5、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承诺书》、《无外资和港澳台资成份和背景承诺书》、《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下载中心。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承诺书》、《投标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加盖公章);

  4、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提供针对制造商授权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书格式自拟);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对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但给中标结果造成无法纠正的实质性影响的,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投标无效。

  其他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或选择专人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选择邮寄:快递单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各投标人须盖公章签署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供应商邮寄标书承诺书格式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 “下载中心”)。请投标人将该承诺书扫描件提前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840827604@qq.com,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至“投标及开标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队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

  联系方式:韩先生 1568872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1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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