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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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甲方)
供应商(全称):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23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湖南省一类空中站与无人机侦测管制系统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全部。 项目经理:王可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90000
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1A02080199-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类空中监测站、无人机信号侦测系统否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2套1890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17日,履行期限:180天。
地点:湖南省
方式: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
四、付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的70%的正规发票和合同总金额的40%银行预付款保函、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的款项;合同货物完成交货初验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合同总金额的25%的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的款项并退还合同总金额的40%银行预付款保函;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1年后,采购人凭中标人申请及合同总金额的5%的正规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款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2-15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王惠连法定代表人:莫舸舸委托代理人:吴楷委托代理人:黎健电 话:073184587006电 话:02885363727传 真:073184587006传 真:02885363727地 址: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30号华日大厦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武侯科技园支行 帐 号:440226540910002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