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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黑河市公安局无人机干扰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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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黑河市公安局_无人机干扰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ZB[2020]03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元,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无人机干扰仪,具体参数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采购货物一览表

  设备名称:无人机干扰仪

  技术参数:通过电源转换成指向性多频干扰信号,干扰信号强、指向距离远,可快速将在周边或上空飞行盘旋的小型无人机击落。

  1.产品尺寸:≦550mm(收缩长度)/620mm(伸展长度)×280mm(高)×130mm(宽)(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可推拉肩托。)

  2.操作方式:可单手或双手操作,轻巧便携;

  3.供电方式: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4.电池容量:4AH,可连续开机工作1小时;

  5.主机结构:高强度ABS材质;

  6.三大模式:迫降模式、自动返航模式、管控模式。

  7.拦截方式:强制返航、迫降、图传干扰;

  8.拦截通道:三通道;

  9.开启方式:三频段独立开关+启动开关+启动显示灯;

  10.支持频段:GPS、北斗1.5G/Wi-Fi2.4G/遥控5.8GHZ;

  11.射频功率:GPS、北斗1.5G:≥10W,Wi-Fi2.4G:≥10W,遥控5.8G:≥3W;

  12.天线:定向外置天线(三组);

  13.管控距离:≥1200米;

  14.工作温度:-40℃—+55℃;

  15.存储温度:-45℃—+60℃;

  16.重量:≤2.5KG;

  17.散热系统:热管散热器、PWM温控风扇;

  18.质保:2年质保,模块免费升级。

  19所投产品必须配套使用人员防辐射屏蔽服.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1.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1.3提供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打印页或截图;

  1.4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

  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及身份证原件;

  1.5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报价);

  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方式:现金获取

  售价:每份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代理机构采购大厅(黑河市长发街8号,财政高层B栋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代理机构采购大厅(黑河市长发街8号,财政高层B栋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5400.00

  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换取收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支行营业室

  行 号:1022 7800 2055

  账 号:0913 0205 1920 0103 554

  汇款用途:黑河市公安局_无人机干扰仪采购项目(ZZZB[2020]038)的磋商保证金。

  2、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河市公安局

  地 址:黑河市

  联 系 人:初雷

  联系方式:0456-2655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456-8228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女士

  电   话: 0456-8228466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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