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天府机场分公司无人机侦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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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一家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侦测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2比选人地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安保大楼A608会议室
2、项目简介
2.1本次比选共1个包: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侦测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条件”)。
2.2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建设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3、确定的单位数量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侦测服务公开比选项目,确定1名中选人。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业;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采购、招比选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比选人委托项目及要求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侦测服务项目注:以上“委托项目及要求”均须在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中具体响应并做相关承诺。
6、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约60个自然日
7、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7.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由公司代表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发送至532155800@qq.com获取比选文件。
8、比选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8.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比选申请书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安保大楼A608会议室。
8.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邀请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8.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书);
8.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
8.4.3未按照本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安保大楼(成都简阳市航二路)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8-86908193